“嗯,待会鹿肉分完,我去队里送肉,顺手捎上。”李寻点头。
林青手快得像风,李寻搭把手,两下就把大公鹿拆成了十几块,肉厚筋匀,整整齐齐码在木板上。
母鹿肚子剖开,净重二百来斤,李寻懒得细剁,干脆连爬犁一起拖去队部,多一斤少一斤都不计较。
正忙得热火朝天,小敏的开水也烧好了。
四人围着爬犁,动手剥皮刮毛。
你别说,这飞龙胖乎乎的,一拔毛,底下肉白嫩嫩,跟个胖乎乎的野鸡崽子没两样。
但你一尝,嘿——
肉嫩得化口,香得能把魂儿勾走,营养多得能补回半条命。毕竟这玩意儿是山里的稀罕货,
烤了、蒸了,那点鲜气儿全跑光了,白瞎了老天爷赏的口福。
最地道的吃法,就俩字——清炖。
清水煮,块儿切大点,啥佐料都别搁,就搁小火上慢慢熬,咕噜咕噜冒泡就行。
有空就熬它一上午,没空也别急,慢工出细活儿。
等汤色都熬得透亮了,再抓一把提前泡软的榛蘑丢进去,撒一撮盐,完了事儿。
别的?一滴酱油都别加,就让它自个儿闷着。
蒸汽从锅盖缝里钻出来那会儿,满屋子都是香味儿,跟活了似的,往人鼻子里头钻。
“哇——香死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