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狂徒律所收到受理通知书的几天内,交通局,城管局,陇东停车场管理公司也分别收到了他们的应诉通知书。
江城市交通运输局,运输管理科。
科长王建国的办公室里,烟雾缭绕。
他捏着一份刚从院办转来的快递文件,文件不厚,就是一张盖着南城初级人民法院公章的《应诉通知书》,外加一份薄薄的行政起诉状。
上面每一个字他都认识,但是连起来就显得有些陌生。
“行政不作为?”王建国把起诉状翻来覆去看了三遍。
他抓起桌上的内线电话,拨了个号码。
“喂,小孙,你马上到档案室,把近三个月所有科室的收文登记簿都给我抱过来!对,全部!”
挂了电话,他还是觉得不踏实,又拿起那份起诉状,仔仔细细地看。
原告:林清雪等一百一十七人。
被告:江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局。
诉讼请求写得清清楚楚: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在对“陇东停车场”的监管中,存在行政不作为,并判令其立即履行监管职责。
最让他心惊肉跳的,是“事实与理由”那一栏里,附上的一份证据目录。
证据一:《关于陇东停车场违规增设停车位的通报函》存根复印件(发文单位:市城管局南城执法中队)。
证据二:江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运输管理科收文登记簿复印件(证明该函件并未被签收)。
“这……这不是胡闹吗!”王建国一巴掌拍在桌子上。